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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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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长府发[2004]33号)文件要求,为顺利推进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确保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按照“积极而为,稳步推进”的工作思路,遵循公开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不断提高办事效率,提供优质服务。
二、工作内容
1、制定计划。依据《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(暂行)》,结合本部门实际,制定工作计划,突出重点,规范内容,明确时限,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。
2、整理信息。全面收集、梳理政府信息,在全部掌握所有各类政府信息的基础上,对所有涉及信息进行分类和界定,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、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类。
3、编制目录和指南。按照《长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手册》要求及标准,编辑本部门的《政府信息目录》,制作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,并准备好纸质文本与电子文本备案送审。
4、建设网站网页。积极筹备长春安全生产网站的建设,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页,设置信息公开栏目,并开发和设计相关的服务功能。
5、公开信息。在互联网上的长春信息港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网页,主动公开信息,方便公众进行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、查询、复制。
三、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
1、准备阶段。(11月1日至11月5日)召开安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筹备会,提高认识,落实机构,明确责任,部署任务。
2、制作阶段。(11月6日至11月15日)集中力量,收集梳理本部门政府公开信息,编制《政府信息目录》和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,制作受理申请表、告知书、回执等文书,设计政府信息公开网页。
3、审核阶段。(11月15日至11月20日)编辑的《信息目录》纸质文本,报送市保密局审核把关;编制的《信息公开指南》纸质文本,报送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核把关。
4、运行阶段。(11月25日开始)将《政府信息目录》和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上网试运行,开通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箱等,并征求社会意见。
四、保障措施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
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,做好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,建设好长春安全生产网站。成立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,下设办公室。
组 长:张中发
副组长:郑光宇 王学民
成 员:刘日强、李琲、都效军、李忠侯、刘胜军、赵铁华、李忠森
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,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。
2、规范信息整理。
及时处理新增的政府信息,严格把关,确保信息内容完整、界定准确;按时更新本单位的《政府信息目录》,规范完善政府公开信息。
3、加强工作监督。对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考评,对违反《规定》的,要责令改正,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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